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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文字记录 - 2.谈释公案30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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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心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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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案点密 (25) : 百丈野狐

第25案 百丈野狐


《从容录》举百丈:

百丈上堂,常有一老人听法随众散去。


一日不去,丈乃问立者何人。


老人云:某甲于过去迦叶佛时,曾住此山。有学人问,大修行底人还落因果也无?


对他道:不因果。堕野狐身五百生。今请和尚代一转语。


丈云:不因果。


老人于言下大悟。


 

【谈释】 

  

百丈的“不因果”,真的惊天动地,震撼鬼神

  

凡夫要敬畏因果,但行人却不能为因果所缚,因为必须超越因果始能成佛。所以说“缘生性空”,只是说识境如何而成存在与显现,倘若为“缘生性空”所缚,那么便等于终身受识境的存在与显现所缚,不但不能成佛,连资粮道都不得入。

  

那老人答学人所问:大修行人还落不落因果。他答不因果,即是依超越因果而说,他却不知,大修行人是依超越因果而见,并不是否定因果而行,若说不落因果时,便是作意于无因果,这样便毁坏了世俗,便是野狐禅,所以他便要堕五百世野狐身。

  

百丈下转语说不因果,那是对因果清清楚楚,明明白白,亦唯清楚明白才能超越,更重要的是,超越因果并非否定因果,亦不是虽不否定,却不重视。 “不昧”便不同了,尊重因果而不为因果所缚,这才是自在,不同于作意于不落。

  

再说一句,“不”与“不”,虽然都同样是超越因果,然而前者毁坏世俗,后者则无毁坏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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