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案点密 (13) : 打不得
公案点密 (13) : 打不得
《联灯会要》举马祖:
师见僧来,划一圆相,云:“入也打,不入也打。”
僧才入,师便打。
僧云:“和尚打某甲不得。”
师靠却拄杖,休去。
雪窦云:“二俱不了。和尚打某甲不得,靠却拄杖,拟议不来,劈脊便棒。”
这次是马祖划圆相要僧入,且说,入也打,不入也打,那的确是个难题。明明圆相是你划,却拿来作难人。幸而这僧人机敏,说入便入,而且准备了说辞来对付马祖。马祖要打,他便说:“和尚打某甲不得”。
为什么“打某甲不得”?如果这个圆相是僧人自划自入,当然可以打,因为是执着于法界,而且执着于入法界,有两重执着,不打何待。可是,这圆相却是马祖所划,那就是施设一个境界,凡识境中的施设都可以入,都可以出,所以僧人入圆相,马祖打不得。
后来雪窦评论说,马祖与僧人都不了事,当马祖靠却柱杖时,僧人认为他不打了,待他转身走出圆相外时,马祖可以劈脊便棒。由此评论,足见雪窦深悟禅机,所以他有一本《碧岩录》,唱评公案,弄到禅门大乱。他说“拟议不来,劈脊便捧”,那是打僧人的背后,因为背后无眼,入一境界亦无所见。但这样作时便有点尖刻。二人比较,我宁愿伺候马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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